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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海关查获过千万走私OLED屏

2019-03-25 编辑:管理员





       319日,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通报,经过鉴定,深圳某科技公司把高档的“OLED显示屏”伪报成普通“液晶屏幕玻璃”走私进口,两者实际市场价格相差21倍,案值高达1123.98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置。

今年19日,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向深圳湾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包括“手机液晶屏幕玻璃”22545个,“液晶屏幕玻璃”12.38万个。在深圳海关查验过程中,初步判断实际货物与品名不符。经鉴定,该批货物商品名称实际为“OLED显示屏”,实际市场价值高达1123.98万元人民币,而申报价值仅为52.81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是走私行为;走私依法应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来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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