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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能源与隆基集团签订销售协议
7月3日晚,彩虹集团控股的彩虹新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合肥光伏(作为卖方)及隆基集团若干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于2019年7月3日就供应及销售合计6850万平方米光伏玻璃订立销售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18亿元人民币(含税),有效期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深入而愉快的交流座谈。彩虹新能源总经理陈晓宁介绍了彩虹新能源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光伏产业是具有广阔前景的光明产业,而隆基则是光伏行业内的佼佼者,拥有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生产制造能力。希望通过此次签约,继续加强双方互信及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隆基股份组件事业部总裁李文学表示,隆基股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与供应链伙伴的合作关系,希望建立协作、并进的供应链生态体系,与供应链活动协同创新、合作研发,共享发展成果。此次合同的签订与隆基股份未来经营规划高度契合,有利于公司光伏玻璃的长期稳定供应。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世界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大国和太阳能电站建设及运营大国,培育了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彩虹新能源公司作为全球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军央企,多年来深耕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与光伏玻璃生产,努力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的重要平台。签订销售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亦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趋势。
隆基集团作为全球光伏企业领导品牌之一,与其合作有助于销售及推广彩虹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市场的份额及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彩虹新能源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彩虹集团)